Monday, February 09, 2009

甜食

昨天晚上莫國王嚷著要吃わらび餅,趕緊從雪櫃把那盒在關西機場買的找出來...


看看背後...


竟然過了期2個多月...怎麼樣呢?要不要吃呢??
可是看清楚點....
「賞味期限」算唔算係best before呢....
如果係 咁即係而家食 就唔係best囉
唔係best 唔會死嘅...


開出來也沒有異樣...


吃下去也沒有異味喎!
我們還叫姑媽一起吃呢!
沒事!她說很好吃~~

所以得出結論是 過了「賞味期限」不等於過期!
如果你發現家中有一盒過了best before日期的日式甜點
先不要急著丟掉 在沒事可做 無咩特別的日子
或不想明天早起上班的某個星期日晚 是值得一試的。

咁元宵佳節當然要吃新鮮湯丸啦~


祝大家人月兩團圓。
單身的 早日覓得愛你如珠如寶的另一半~

3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hehe~! 其實我都係一樣,好多時候忘記把
東西拿出來吃,所以放到過期才吃。我是覺
得沒有發霉和變味,應該還可以吃,因為就
這樣掉去有點浪費~!

viv said...

KK,
對呀!過期食物丟了很浪費!
得找個方法把它們吃掉才好!
看我們!C9不易為嘛~~~~

Anonymous said...

尤其是那些從東洋帶回來的美食,過了賞味期閒也得把它們吃掉!!我也曾試過呢!!哈哈!!